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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分享到: 来源:【】 日期:【2012-07-24】
2011年,广东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主动公开,稳妥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广东保监局起草了2011年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该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以及2012年工作思路等几个部分组成。该报告可从广东保监局网站(http://www.circ.gov.cn/web/site15/)下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根据《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确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广东保监局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平台公开了1958条政府信息。其中包括:

  (一)规范性文件15件。公开了《广东保险业风险排查制度(试行)》、《广东非车财产险业务监管制度(修订版)》、等15件规范性文件,满足了保险机构、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了解保险监管法规和监管政策的需要。

  (二)行政许可结果1611件。公开辖区内行政许可办理结果1611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开了行政许可规程信息,包括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设立依据、受理单位、受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提供了相关表格和样表的下载。

  (三)监管动态20篇。就销售回访、信访件办理等重点监管工作,及时发布动态信息介绍有关情况,解读重点内容。

  (四)行政处罚300件。公开了对辖区内部分保险机构和有关人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开发票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300件。

  (五)统计数据12条。按月发布了《广东保险业数据》等统计数据。

  此外,广东保监局还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问等方式公开了广东保险业发展状况及问题等方面的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主动向媒体和公众介绍了保险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广东保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内容涉及粤港澳保险合作现状、广东外资保险公司数量等,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2011年,广东保监局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

  2011年,广东保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主要问题

  (一)信息内容有待丰富。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与公众的信息需求尚有差距。

  (二)信息发布及时性有待加强。新闻信息公开滞后,在及时性上需加强。

  四、2012年工作思路

  根据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和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对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时限和责任追究办法予以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严谨合法、规范有序。

  (二)做好人员培训。针对广东保监局干部队伍年轻、人员岗位轮换等因素,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公开载体运用。

  (三)优化信息公开载体。认真做好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信息发布工作,积极运用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丰富信息发布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