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团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促进我会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员工工作证,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将各岗位责任予以公开。
二、公开设立投诉和社会监督投诉电话 0751-8229393,热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三、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属实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由理事单位及监事单位建立监督制度。重点监督规范化办公、办事公开制度、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及时督查我会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的情况,定期收集、归纳本会在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
五、定期组织财务审计。坚持定期审计,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会财务进行审计,进一步规范内部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