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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页 >> 协会公告

关于印发《广东省保险创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分享到: 来源:【】 日期:【2012-07-24】

粤保监发[2011]300号

驻粤各省级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办事处)、广东保险学会、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汕头保监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保险业创新管理及保护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强化行业创新意识,提高广东保险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和科学发展能力,我局制定了《广东省保险创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创新机制,努力提高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保险创新工作。

  二、各单位应按照《办法》要求,成立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广东保监局备案。

  三、各单位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对2011年1月1日以来在广东省内实施的创新项目进行清理,按《办法》中“创新备案项目”要求报广东保监局备案。

  联系人:张莉、廖凡璐

  电话:020-38361260、38320885

  邮箱:li_zhang_01@circ.gov.cn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